院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当前电信欺诈违法犯罪活跃,近期假冒我院各级领导和机关工作人员名义进行欺诈的事件连续发生,表现为:推销价格虚高的商品,请求经济资助或救援,要求报销交通、医疗、保险费用等与经济相关的事项。为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积极有效抵制各类冒名欺诈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反诱骗、反欺诈的宣传教育,增强新的社会经济环境下抵御欺诈、诱骗的防范能力。
2. 各单位要加强单位和个人信息管理,特别是注意通信、地址、职务等重要信息的安全保护,防范泄露流失。
3. 一旦出现难以界定判断的上述经济事项,要主动与当事人核实或向院安保办报告。
联系方式:
联系人:乔 石 电 话:010-68597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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