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加强危险实验管理,充分辨识、识别实验过程中的安全风险点,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措施,最大限度地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现实行危险实验报备制度。
二、危险实验的判定
危险实验,是指使用新物质、新方法或新材料的探索性实验,或本身被列为危险物质、危险方法、危险材料等的实验,或在实验操作中容易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环境破坏的实验,或实验规模较大,操作不当,可导致较大伤害、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的实验。
对于该类型的实验,课题组必须要提前进行安全论证、分析,制定专门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三、报备要求
(一)危险实验的分级
根据反应物、反应类型(条件)、反应产物、反应规模等进行界定和分级。
(二)危险实验报备
1.报备流程
实验人提出申请,如实填写附件1:“危险实验报备登记单”中相关内容,做好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安全员、课题组长分别审阅,经科技处或质量处审核后,提交综合处审核备案。
2.风险分析
甲级危险实验,需另附专门的实验安全风险分析说明(详见附件2:危险实验安全风险分析说明);乙级危险实验,在附件1:“危险实验报备登记单”中的“潜在危险分析”进行分析陈述;丙级危险实验可以不到综合处备案,但课题组长应了解、掌握实验情况,做好实验安全监管。
危险实验原则上不允许过夜,若需要过夜,必须报综合处备案登记。
3.应急处置
实验人必须十分清楚危险实验的潜在危险,熟知应急报警方式,懂得应急处置方法和措施。
对甲级、乙级危险实验,职能部门(综合处、科技处/质量处)应根据实验内容和特点,到实验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安全防护是否规范、应急物品是否到位等;对于过夜的危险实验,课题组应安排专人值守,并告知物业人员安全风险和应急处置措施,综合处负责组织安排好夜间重点巡查,以防出现突发情况。
(联系人:张昌松 电话:62553350)